华杰消防-潍坊灭火器-化工消防设备-潍坊华杰消防设施工程安装公司
潍坊消防器材: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(三)4、潍坊消防器材器材保管 (1)潍坊消防器材消防管理中心班长应做好消防器材的统一保管,在其主管的领导下建立消防器材台账。 (2)潍坊消防器材保管要求: ①消防器材必须整齐存放于货架上,铭牌朝外,标识清楚; ②潍坊消防器材必须保持干净、整洁、无积尘; ③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; ④潍坊消防器材所有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,特殊情况需外借时,须经主管经理同意; ⑤各类器材应分类堆放,标识清楚,严格按器材说明书的内容放置; ⑥潍坊消防器材存放的环境温度适宜; ⑦配置在公共区域的消防器材由各班巡楼保安负责,并在交接班时移交清楚,出现丢失损坏由各班负责。 5、潍坊消防器材维修保养 (1)消防主任和机动消防员每天巡检时,发现破损、漏气、霉烂、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、维修和日常保养。 (2)潍坊消防器材安全消防部部长根据每月消防器材检查保养情况,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、充气和更换。 (3)潍坊消防器材一般维修由消防主任负责指导维修。 (4)潍坊消防器材需外委维修(或公安消防部门有特殊规定)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装厂家进行维修。 6、潍坊消防器材安全消防部部长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,每次巡检、维修、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,消防主任认真填写(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)和(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)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,保存期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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